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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沧市中医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

时间:2016-04-20 10:52发布人:张曹玲浏览:

   为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行政、医疗和临时性、突发性事宜,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,医院实行行政总值班制。(节假日24小时值班)行政总值班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领导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,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。为规范总值班纪律,保障医院正常的医疗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1、医院行政总值班由各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,行政职能科室人员均有参加总值班的权利和义务。

  2、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、行政和临时事宜,及时传达、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,签收机密文件,承接未办事宜。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,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。来访接待,来电记录、回复及与医院业务、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。

  3、组织、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,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。

  4、处理临床、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,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。

  5、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夜间工作情况,以及全院水、电、治安等工作。

  6、对于在值班时间的重大工伤、交通事故或特定传染病、紧急伤病情况等,在组织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带班院领导;对紧急的重大手术、医疗事故以及高级干部、外宾(包括港、澳、台同胞)入院等应及时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出相应安排。

  7、重大事故救护车及司机的调度工作。

  8、行政总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,院办将定期审阅总值班记录,了解全院非办公时间的各种情况。

  对值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要及时处理,并做好值班记录;对于临床科室要求亲临现场处理的事物,总值班人员必须赶到现场处理事务,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,若因总值班不到场或延误到场的一切后果,由总值班负责,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他进行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。

  8、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,按制度办事,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,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,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,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。

  8、做好本班内行政总值班室的清洁卫生,对室内重要物品或使用工具应做好移交工作。

  9、值班时间:

  周一至周五: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,均由总值班负责。周六、周日全天。

  值班人员每天晚7:30至次日8:30必须在医院值班。其他时间转接办公室电话。

  10、总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在岗工作情况,向科室了解及检查水电消防安全情况、门窗物资设备安全情况。

  11、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,如巡视病房或有要事必须离开值班室时,要及时将去向告诉临床、挂号室和值班保安人员,以便寻找。但不得离开医院。

  12、对上级部门的重要检查及突发性事件或医院、科室的重大事件,总值班人员要及时果断地处理,并做好详细的记录。如自己无以解决的,要及时请示当日带班院领导。

  13、值班期间应主动了解当天全院住院患者情况,包括:各科住院人数,危重患者数量及病情状况。

  14、重要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本班未完成的事项,除向下一班交接外,还应及时向院办及有关部门通报。

  15、值班期间不得带他人进入值班室。

  16、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暂时离开值班岗位时,可自行调换,但不得由没有总值班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代替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。

  17、每班交班前,清扫室内卫生,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。

  18、值班人员第二天下午可以补休半天,除医院安排会议或重要工作未能补休的可以另安排补休外,不得在其它时间补休。

  19、每月月底公布下月值班表,请值班人员自觉关注;因出差、特殊情况请假等须提前1天告知院办,给予调班。

  20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
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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